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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證的力量

2017-09-03 講員: 林憲懋 牧師

撒都該人「因他們教訓百姓,本著耶穌,傳說死人復活,就很煩惱。」不單單因他們傳講主已從死裡復活,並且他們還宣講復活的事。但也正是在這樣的衝突場面之下,使徒們卻為我們的主耶穌做了見證。

(一)見證的中心是耶穌基督(徒4:11~12)

這個思想在新約中很常見(約14:6、來2:3、提前2:5),就是深信神把耶穌高舉在祂右邊,沒有任何人能分享這地位;因此,神既宣告耶穌為救主,就再沒有別人可與祂相提並論了。

見證的中心乃是耶穌基督,如果沒有耶穌基督,其實我們是沒有什麼見證可講的。

(二)見證的效果叫人不容否認(徒4:13~14)

基督仍然活在他們裡面,透過他們說話;那些人所看見的是他們夫子遺留下來的痕跡,卻未看見那是永活的基督顯現的結果,而這代表耶穌的能力,是不容人否認的真實存在著。

(三)真實的見證讓人勇往直前(徒4:19~20)

因為使徒看見耶穌復活,就確定上帝是通過耶穌對他們說話。

使徒們有如此的膽識和智慧不外有兩種原因:(1)與耶穌相處的時間深受耶穌的教導和影響。(2)耶穌復活後應許聖靈要與他們同在,他們就必得著能力(參閱徒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