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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與人立「新約」

2021-11-07 講員: 林憲懋 牧師

上帝在祂對世人永恆的愛裡面,立約的目的有哪些呢?

  • 認識「新約」

diatheke來表示新約,本來希臘文的「合約」是suntheke,如「婚約」,或兩個國家的「和約」。而新約中的diatheke)不是解釋作「合約」,卻是指遺囑而言的。

suntheke一字是由兩個相等地位(「相等」或「對等」)的人而立的,但上帝與人的地位不相等(「不對等」或「上對下」)。聖經中整個的觀念是上帝做發起人,祂首先、主動與人立「約」;人不可跟上帝討價還價,不能和上帝辯論約的條件;人所能做的,只有「接受」或「拒絕」上帝所給予的「約」。

(二)「舊約」和「新約」的分別

舊約寫在「石版」上,目的是要人用「肉眼」看見條例,又用「行動」來遵守這些外在的律法,而新約則是寫在人的「心版」(心思意念)中

我們把「新約是寫在人的「心版」(心思意念)中」說得白話一點,就是「隨時隨地都認真地把上帝的話當一回事」。內心世界別人看不到,只有你自己與上帝知道,那麼顯然這個要求就更高了。

(三)「新約」顯明上帝的愛

希伯來書8:12說:「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這個新約帶來了饒恕。上帝說祂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這是完全出自上帝的愛。

摩西除了指示百姓建造地上的會幕之外(來8:5),還把血灑在百姓、書卷、會幕和各樣器皿上,因為「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9:22)。耶穌同樣履行了上述一切功能,但祂的工作和果效卻在各方面更勝過摩西的中保角色,因為祂是那更美之約的中保(來8:6,9:15)。

問題討論、分享與回應:

1.你比較喜歡讀新約還是舊約?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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