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禮拜:台語 9:20 華語 11:00 兒童主日學:每周日 10:30

耶穌的家譜

我們要更認識耶穌,作主耶穌基督的門徒,一生跟隨他、服事他,以身為基督門徒為榮。 馬太所編寫耶穌的家譜有它獨到之處;三個時期均各以14個人代表14代(1:17)有它象徵性的意義。果真,他有意使這「14」的數字與希伯來字母(T7T或DWD)所代表的數目(4+6+4)吻合,以此證明耶穌就是上帝所應許的彌賽亞,為繼承大(DWD)的王位直到永遠的那一位。 (一)馬太福音的作者 他原來名叫利未,意為「聯合」主呼召他時立即放下工作,成為十二使徒中的一位,而改名為馬太,而馬太這個名字的意思是「神的恩賜及禮物」。 (二)耶穌家譜的特色 馬太的彌賽亞家譜具有兩大特色:...
More →

不可貪婪

「當我們倖免於誘惑的失敗時,不要輕易地以為是我們自己夠堅強,很有可能是那個試探不夠大!」這句話這麼真實,可以讓人深思、反省許久。 「貪婪」、「貪戀」乃是發自於內心,起於不良的動機,但是如果沒有外在表現,不但無從知道,也沒有理由懲治。心裏所想的,口裏就會說出來,行動上也會表達出來。中國古人也是這樣說:誠於...
More →

改變你我的力量

一、愛的來源 我們愛,因為上帝先愛我們。 咱有疼,因為伊代先疼咱。 [bbe]We have the power of loving(愛的能力), because he first had love for us. 二、愛人如「己」: 1.設立自我界線:「目標」與「希望」 2.設立與他人界線:愛裏沒有懼怕 三、「去」彼此相愛才有可能改變! 小組分享參考: 1.你是一個享受愛的人嗎?從小到大,你印象深刻中,家人對你愛表達事件是什麼? 2.你喜歡哪一種被人對愛的方式?請完成愛之語小測驗。 3.請分享小組中,你覺得...
More →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俗話說得好:「名譽是人的第二生命!」這是因為一個人的名聲就代表他本人。如果一個人的名譽被破壞,帶來的連鎖反應可能涉及他的買賣、嫁娶(因為會打聽),又可能被人冤枉,導致被判刑、坐牢,嚴重的話甚至可能喪生。這印證了聖經中的一句話,在箴言22:1說:「美名勝過大財;恩寵強如金銀。」   (一)「不可作假見證」,也「不可陷害人」 1節說:「妄作見證」,如果將它譯作「強暴的見證」更精準,因為這話背後的概念,是指其判決對於被告有致命的後果,因此,這乃關乎人命的事。...
More →

不可偷盜

十誡的偉大正是在此,表面看起來,這些誡命說「不可這樣、不可那樣」,好像都只是要求外在行為的端正,因此給我們一些負面的觀感;但其實,這些誡命真正的中心精神乃是愛,如果人一切的所作所為都是出於愛,那麼一切不榮耀神、得罪人的行為就不可能出現在我們的生命中。 (一)認識「不可偷盜」的原義 「不可偷盜」希伯來原文叫做ganab,它有幾重的意思在裡面,諸如「偷、搶、拐騙以及搜刮」等等。這些學者們認為,十誡的重點其實是著眼在「人的角度」出發的,一切與「人」直接有關連的才是十誡真正關心的所在。 1.出20:13節是論及生命(不可殺人), 2.14節為婚姻(不可姦淫),...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