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羅馬帝國的時代,十字架是所有死刑中最殘酷、最無人性的的處決方式,若不是罪大惡極、罪無可赦的歹徒,就不可能被處以這樣的極刑。不僅如此,十字架對受刑者而言又是「極盡羞辱之能事」。死囚都是赤身露體被釘在十字架上的。他所有的衣服將歸於執行者,四部福音書都一致見證執行者要拈鬮分耶穌那件內衣的事。既然十字架有這些特色,顯然,一般人對這東西應該是避之唯恐不及,絕對沒有人會願意去背負十字架。然而,這代表羞辱、流血、死亡的工具,卻因為主耶穌基督的緣故,變成榮耀、犧牲、復活的記號。
(一)耶穌「無法背」的十架
馬可福音15:21描寫著有一位叫作「西門」的人被勉強幫耶穌背十字架。表示耶穌本人到了這個時候,已經沒有力量再背負十字架了。福音書的作者無意把他虛構成為一位「超人」的英雄豪傑。
箴言31:6~7說:「可以把濃酒給將亡的人喝…讓他喝了,就忘記他的貧窮,不再記念他的苦楚。」但是耶穌卻不接受這種會令人神志不清或麻醉自己的飲料。這個反應說明了耶穌那(堅強)剛毅的受苦心志。福音書忠實的描寫的人性耶穌,為的是要見證他軟弱的一面以及剛強的另一面。
基督教信仰極其寶貴的地方:主耶穌雖然是道成肉身的上帝,但他仍然是百分之百的人,與我們一樣。在我們的印象中,主耶穌的一生是服事的人生,我們多半看到他在服事別人、幫助別人、滿足別人的需要,但是今天的經文卻讓人驚訝地發現:「他也曾有軟弱、疲乏、需要別人伸出援手的時候。」
(二)西門「不願背」的十架
馬可稱他是亞歷山大和魯孚的父親。羅馬書16:13:「又問在主蒙揀選的魯孚和他母親安,他的母親,就是我的母親。」這位西門一定在各各他山上有了很不尋常的遭遇和改變。
使徒行傳13:1當中有一個稱為尼結的西面。西面(Simeon)是西門的另一個寫法;尼結(Niger)這個字是指皮膚黝黑的人而說的,他自然與古利奈人西門的身份十分吻合。從古利奈前來耶路撒冷朝聖,受了一個不知姓名的羅馬士兵的徵用,替耶穌背負了十字架,而使今天成千上萬的人,包括我們在內,信主作基督徒了。
(三)你我「不得不」的十架
共觀福音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太16:24、可8:34、路9:23)。
讓我們再次想想那位古利奈人西門吧。求主幫助我們,雖然我們可能會有必須擔起一些「不得不」背負的十架,卻仍保有信靠上帝的決心,知道一切都在主的手中,盼望我們也像西門一樣,有機會服事主,成為主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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