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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柄之辯

2020-08-23 講員: 林憲懋 牧師

他們問祂兩個問題(太21:23):

1.「你仗著什麼權柄作這些事?」你所仰賴的,是政治上的權柄,或是社會上的權柄,或者是屬靈上的權柄?

2.但實際上,最使他們困擾的卻是第二個問題:「給你這權柄的是誰呢?」

(一)耶穌所做的事,證明他本就擁有權柄(馬太21:24~27)

為什麼不必回答他們呢?因為告訴他們也是徒然。倘若有那麼多證據,顯明約翰的工作是從神而來的,他們還看不見,那麼即使有再多的鐵證,顯明耶穌的工作是從神來的,他們也一樣看不見。人們若不以誠心對待自己所得著的亮光,那麼聖靈就無法有更多的啟示了。

從他們所說的「作這些事」這句話,可以看出他們在潛意識裡,承認祂作了那些事。當這些祭司長、長老們查問祂權柄的來源時所說的「那些事」,不正是祂本來就擁有權柄的說明了嗎?

(二)真正尊重權柄,乃是遵命而行(馬太21:28~32)

官長們聽見約翰的話表示順從,事實卻是不順從。而稅吏與娼妓聽見約翰的話,雖然先前不願順從,後來卻懊悔了,因而進了神的國。從這樣的對比,我們就看到「尊重權柄,除非你順服、遵命而行,否則它仍然是Nothing!仍然是毫無意義!」

(三)檢視動機,務要警醒(馬太21:33~44)

他們的氣忿說明耶穌說那些話的時候,氣勢磅礡。祂銳利的鑒察深入了他們的良心,使祭司長們忘卻他們是在和祂爭辯,而道出他們內心的實情。祂揭穿他們深處的隱祕,訴諸於他們的良心,但他們存心剛硬,要將祂釘死在十字架上。

這是對他們的動機之定罪。他們一直在執行宗教和倫理範疇中的權威,但他們從未以神的榮耀為目的,只是為著維持他們自己的職務和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