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實在有必要準確地認識這條誡命的精神所在。 (一)如何解釋「妄稱神的名」? 避諱乎?尊敬乎?第三誡「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似乎更強化的這樣的認知,但,十誡的第三誡真的是如此解釋的嗎? 1.台語漢字本聖經:「不通爛散(lam-sam)稱耶和華—你的上帝的名;因為爛散稱伊的名的人,耶和華的確無掠伊做無罪。」 2.中文和合本聖經:「不可妄稱耶和華─你 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3.英文版本聖經RSV是講:「You shall not take the name of the LORD your God ...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