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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著十架愛

2014-10-19 講員: 林憲懋 牧師

上週牧師跟大家分享要跟人「簡單、明瞭、詳細講」我們的信仰,今天則要更進一步來學習,上帝在祂對世人永恆的愛裡面,立約的目的有哪些。

(一)認識「新約」

在聖經中,約的希臘文是diatheke。本來希臘文的「合約」是suntheke,如「婚約」,或兩個國家的「和約」。而新約中的約(diatheke)不是解釋作「合約」,卻是指遺囑而言的。

上帝與人建立了「新約」(diatheke),這約的開始是由上帝作主動的;一切的條件都是上帝自己列出來的,人不可稍作些微的更改。

(二)「舊約」和「新約」的分別

希伯來書8:10~13經文全部引錄先知耶利米的思想(耶31:31~34)。聖經之所以要提及新的約,因為舊的約已不適用。新的約出現是反映出舊的約的不完整和失去它的效用。

而差別在哪裡呢?舊約寫在「石版」上,目的是要人用「肉眼」看見條例,又用「行動」來遵守這些外在的律法,而新約則是寫在人的「心版」(心思意念)中。我們把「新約是寫在人的「心版」(心思意念)中」說得白話一點,就是「隨時隨地都認真地把上帝的話當一回事」。

(三)「新約」顯明上帝的愛

希伯來書8:12說:「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這個新約帶來了饒恕。上帝說祂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這是完全出自上帝的愛。新約中的上帝仍然是公義的上帝,但祂的公義也讓祂的大愛完全遮掩了。新約最重要的革新是叫人知道人和上帝的關係不是藉著人的順服,而是完全倚靠上帝的愛。

摩西除了指示百姓建造地上的會幕之外(來八5),還把血灑在百姓、書卷、會幕和各樣器皿上,因為「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9:22)。耶穌同樣履行了上述一切功能,但祂的工作和果效卻在各方面優勝過摩西的中保角色,因為祂是那更美之約的中保(來8:6,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