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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神之別

2016-03-06 講員: 林憲懋 牧師

哥林多前書第四章是替前面論到的紛爭作一總結。哥林多的教師們─保羅,亞波羅,磯法─不知不覺成了導致這些紛爭的主因。毫無疑問的,紛爭是在這些教師們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圍繞著他們產生的。
(一)基督的執事,上帝的管家(林前4:1~2)
這裡提到的「執事」不是指教會中的長老或執事,乃是指對神的工作有負擔,又按照他們所領受的託付,忠心事奉神的人,這樣的執事是向神負責的。
「管家」是神僕人的另外一個名稱,表明他們要怎樣在神面前盡忠、盡職,怎樣利用他們的恩賜,用真理教導人。
(二)判斷人的乃是主(林前4:3~4)
「論斷」的意思:論斷,審判,評斷,判斷,稱義。
保羅對別人的論斷毫不在意,「我被你們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保羅提醒我們:「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 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羅12:3)。「判斷我的乃是主。」判斷人的乃是主。
(三)上帝知道並掌握人的一切(林前4:5)
上帝的審判是最後的審判,有兩個理由。(1)只有上帝知道一切的境況。(2)只有上帝知道一切的動機。「人看的是行為;上帝看的是意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