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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警告

2019-09-08 講員: 林憲懋 牧師

馬太福音11:20~24記載,主耶穌在「諸城中行了許多異能」,其中有三座城的名字被提及,它們是哥拉汛、伯賽大和迦百農。

(一)為何受責備?(太11:20)

「悔改」一詞的意思是「心思的轉變」,因為一個人的「真實信念」,乃是他行為背後的「動機」。悔改是一件看似簡單,卻是十分深刻的事。

耶穌曾在這三座城中,藉異能指明天國的意義,但他們沒有悔改。因為他們不悔改,祂才開始責備他們。

(二) 聖靈光照,人的選擇(太11:21~23)

災禍臨到的律很簡單─「人的前途取決於自己的選擇,個人如此,一座城也如此」。

這原則是,當主耶穌臨到一座城,或面對一個人,那城或那人必須「在祂的光中作抉擇」。透過這三座被主耶穌責備的城市之記載,求聖靈幫助我們,都能在祂榮耀、聖潔的光中,做正確的選擇和決定。

(三)在愛的管教中,學習寶貴的教訓(太11:24)

1.「所看到的亮光越大,責任也越大。」「無論對一個人或一座城,神總是根據他所得著的光來衡量他的罪。」

2.「處在今日世界的我們,更當謹慎。」祂從死裏復活的神蹟,這可藉著當時的見證人,和多少世紀來所發生的神蹟得以證明。身體得醫治並不是最大的神蹟,靈裡得醫治才是。人一旦被耶穌的靈醫治,他的全人就改造一新,這是更大的神蹟!這樣的神蹟今天都還在持續不斷的發生!

願神憐憫,使我們有受教的心,可聽的耳,清潔的心思意念,願我們的生活、事奉,都能甘心樂意地順服祂滿有恩惠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