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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變的法則

2019-10-27 講員: 林憲懋 牧師

面對著這一群代表當時世代的人,儘管耶穌的見證曾遭他們拒絕,祂所行的神蹟被忽視,但主耶穌對他們所說的話,仍然表達了上帝無限的恩惠和慈愛,何以見得?

(一)「末後的神蹟」就是「最後的機會」(太12:39~40)

耶穌雖然拒絕了他們要看神蹟的要求,卻又允許給他一個神蹟。祂被置於死地之後,祂又從死裏復活的神蹟,使他們能有一個新的機會,也是最後的機會。

(二)兩重對比,不變的法則(太12:41~42)

頭一個對比,是將尼尼微人拿來,和祂所面對的這些人以及那個世代相比。第二個對比,是以南方的女王,來和那世代相比。

這些人受到較少的啟示,聽見的是較淺顯的道理和教訓,他們卻遵守了。所以,那些聽到祂話,以及那些將要看到祂最終神蹟的人,他們應受定罪,這是十分明顯的,這是不變的法則。

(三)不容輕看的恩典(太12:43~45)

人的責任就在這一點上開始。人若單從邪惡的勢力得釋放,那還是不夠的,他們還得向善順服。

我們的世代,正活在這最後的神蹟中。復活這事實證明了基督的福音,彰顯了耶穌的王權。千千萬萬的人,他們在道德上和屬靈生命上的改變,都是基督復活的明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