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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話語的力量(台)

2021-10-10 講員: 林憲懋 牧師

人類歷史告訴我們,人們如果願意認真去實踐上帝的話時,事物便發生了改革。上帝何等愛我們,祂樂意用各種方式來引領我們、改變我們。

(一)上帝的話語有生命(來4:12)

翻譯成「活潑」的字,原文是「有生命的」,或「活的」。神的話就是生命(約6:63),神的話一解開就發出亮光(詩119:130),照亮人的心,所以它「不但有生命,使人得生命,又是充滿了生命的活力」。

「有功效的」,在原文裡是「energees」,其意指「活動的」、「正在工作」等等的意思。

(二)上帝的話語有能力(來4:12)

使徒保羅以神的話為聖靈的寶劍(弗6:17),使徒約翰在異象中看見榮耀的基督口中「出來一把兩刃的利劍」(啟1:16)。基督徒在屬靈的爭戰中,必須拿著主聖靈的寶劍,卻不是憑自己來揮動,乃是憑聖靈來揮動。

(三)上帝的話語光照人心(來4:13)

上帝的話刺透佔領整個人─它刺透人的靈與魂。在希臘文的解釋中魂(psuche-soul)是生命的原素。所有的活物都有魂,而它是屬於物質生活範圍的。靈(pneuma-spirit)在希臘文中是人才有的特徵,人的靈可以思想領悟和仰望上帝。

希伯來書作者這句話好像是說上帝的話用來測驗人在地上的生活和靈性的生活,人的情感生活和思想生活都逃不過上帝的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