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愛的來源 我們愛,因為上帝先愛我們。 咱有疼,因為伊代先疼咱。 [bbe]We have the power of loving(愛的能力), because he first had love for us. 二、愛人如「己」: 1.設立自我界線:「目標」與「希望」 2.設立與他人界線:愛裏沒有懼怕 三、「去」彼此相愛才有可能改變! 小組分享參考: 1.你是一個享受愛的人嗎?從小到大,你印象深刻中,家人對你愛表達事件是什麼? 2.你喜歡哪一種被人對愛的方式?請完成愛之語小測驗。 3.請分享小組中,你覺得... More →
俗話說得好:「名譽是人的第二生命!」這是因為一個人的名聲就代表他本人。如果一個人的名譽被破壞,帶來的連鎖反應可能涉及他的買賣、嫁娶(因為會打聽),又可能被人冤枉,導致被判刑、坐牢,嚴重的話甚至可能喪生。這印證了聖經中的一句話,在箴言22:1說:「美名勝過大財;恩寵強如金銀。」 (一)「不可作假見證」,也「不可陷害人」 1節說:「妄作見證」,如果將它譯作「強暴的見證」更精準,因為這話背後的概念,是指其判決對於被告有致命的後果,因此,這乃關乎人命的事。... More →
「不可殺人」之誡命,其定義乃是指人蓄意性的、有預謀的、是存心這樣做的殺人行為而言。俗話說:「冤冤相報何時了?」不但突顯出「不可殺人」這誡命的重要性,更表達了「以善勝惡」的偉大情操。 (一)關於「不可殺人」的誡命 第六誡說「不可殺人」,其實,比較正確的翻譯應該是「不要殺害」。因為在原文之中,「殺」的後面並沒有受詞。這樣看起來,「不可殺害」所指涉的範圍就遠比「不可殺人」的含意要寬廣得許多,因為如果我們採用「不可殺害」的角度來看,那麼顯然也包括了對一般生物、甚至我們所生存的環境、所有的受造物都被羅列其中。(參考創世紀1:29~30... More →